参保后 单位 人员增减

参保单位应在当月最后一日前申报下个月变动的人数及交费基数。

1、新增:企业单位提供材料:《个人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彩照二张、18位身份证号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材料:《个人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彩照二张、18位身份证号复印件、介绍信 或 调令 复印件、《工资追加表》复印件(要有明细项)。

2、辞职、调出:企业单位提供材料:《人员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提供:《人员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调令 或 辞职批复复印件、《工资减退表》复印件。

3、退休:企业单位提供材料:《人员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马尾社保公司核发的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退休金计算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人员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马尾区人劳局的核发的《退休批复》复印件、用人单位的《退休金追加表》的复印件。

4、死亡:企业单位《人员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死亡证明材料(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的户口注销、火化证明等)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还要提供:《工资减退表》复印件一份。

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应另填写《个人帐户继承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必须附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明、户籍证明等),办理个人账户继承手续。

-->已参保的人员 调入:

》》》医保转移入的人员应注意:都要从中断的那月起交费。可以在原医保中心补交后再转移,也可以转移到我中心后再补交。我我中心补交的基数,按自谋职业人员交费基数。

 

5、 参保人员原来在 马尾医保企业单位提供: 《医疗保险增员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提供:介绍信 或 调令、《工资追加表》复印件。

注意:调入人员不必填写《个人登记表》。

 

6、参保人员原来在 福州市、福州各县医保企业单位提供:《医疗保险增员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提供:介绍信 或 调令、《工资追加表》复印件。

注意:调入人员不必填写《个人登记表》。调入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内如有余额,应到原医保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将《个人帐户资金转移审批表》其中一联送交给马尾医保中心。

 

7、参保人员跨统筹区调入(即:从福州市外调入,包括省医保)调入:调入方按第1点办。

注意:调入人员不论医保个人账户内是否有余额,都应到原医保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将《个人帐户资金转移审批表》其中一联送交马尾医保中心。马尾医保中心收到对方医保转来的个人账户余额后,就划入转移人新的医保个人账户内。

 

转移人的工作单位在马尾医保参保的,的我中心可以给其出据《接收函》

 

我中心此业务经办人员:叶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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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3337929

 

本页面更新日期:200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