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榕马政办[2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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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尾区国家公务员

医疗补助费缴费标准、使用范围的意见的通知

 

区直各委、办、局、全额拔款事业单位:

《关于印发马尾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缴费标准、使用范围的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工作,提高公务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际,现对我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缴费标准、使用范围提出以下意见:

一、比照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筹集标准,我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按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7% 缴纳。于每年1月 31日前一次性缴纳。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使用范围如下:

1、在职、退休的处级公务员(含享受相应待遇的军转干部)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下同)在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费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含最高支付限额),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含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给予 90% 的补助。

2、在职科级公务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含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给予 80% 的补助。

3、科级以下在职公务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含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给予 70% 的补助。

4、处级以下退休公务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含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给予 80% 的补助。

5、对职工高血压和糖尿病二种门诊特殊病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个人支付(包括个人账户支付)在 3500 元到 6500 元的部分,按如下比例给予补助;

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
3500~4500元
4500~5500元
5500~6500元
补助标准
60%
70%
80%

6、在职和退休公务员超过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全额负担。

7、按下列标准对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资金补助(在收到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后一次性划入):

(1)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的人员按年人均 200 元;

(2) 41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年人均 350 元;

(3)退休人员按年人均 450 元。

8 、在职、退休的正处级和任职十年以上(含任职十年)的副处级公务员(含享受相应待遇的军转干部)普通门诊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给予 80% 的补助。

副处级公务员(含享受待遇的军转干部未满 10 年)、普通门诊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视公务员医疗经费结算情况优先予以考虑补助。

其它公务员个人账户用完后,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的,给予适当补助。补助办法根据当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区人事劳动和保障局与财政局共同确定,并于第二年3月31日前公布补助办法。

9 、每两年安排一次规定项目的公务员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列支。对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的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经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申报,由医保中心在没有进行常规体检的年份再安排一次规定项目的公务员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列支。

10 、公务员的大病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费,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列支。

11 、对职工患有 1 、肾移植术(包括抗排异反应及支持疗法); 2 、心脏瓣膜置换术(国产); 3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升白及支持疗法); 4 、安装心脏起博器(国产); 5 肾功能衰竭腹、血透治疗(包括支持疗法); 6 、断肢、指再植术; 7 、大面积烧伤或重度烧伤; 8 、骨髓移植; 9 、心导管造影及冠状动脉成形术; 10 、脑血管意外; 11 、肝硬化; 12 、急性心梗; 13 、急性心衰; 14 、急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15 、内分泌危象; 16 、败血症等重大疾病,总医疗费用在 2 万元以上,确因病情治疗需要而使用的非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在 5 万元以内的部分,按金额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医疗费用
0~1万元
1~2万元
2~3万元
3~4万元
4~5万元
补助标准
40%
50%
60%
70%
80%

三、上述第二条所列使用范围的经费先从国家公务员医疗经费列支,不足支付时由同级财政负担。

四、在职、退休的处级公务员(含享受相应待遇的军转干部)、任职十年以上(含任职十年)的副处级公务员(含享受相应待遇的军转干部)、任职十年以下的副处级公务员(含享受相应待遇的军转干部)和科级公务员的职级和任职时间由区委组织部确认。

五、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方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不足 100 元的不予支付。 2004 年前未按规定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单位应按规定全额补缴后,按本意见执行。

六、本意见从2005年1月1日起 实施。本意见颁布前与本意见不一致的规定,按本意见实行。

 

提示:“福州市马尾区公务员补助”是建立在“福州市公务员补助”基础之上的补充补助。

参保单位在交了当年的“福州市公务员补助”费后,其职工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医疗费的当场就可享受到“福州市公务员补助”。

本年度1月1日~用人单位交“福州市公务员补助”费之前所发生的费用,有部分费用应由“福州市公务员补助”资金支付,而未支付的,我中心在次年3月左右结算这部分医疗费。计算出补助金额后,通知参保单位,由单位通知个人。

单位即使交了“福州市公务员补助”费后,在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医疗费时也不能享受到“福州市马尾区公务员补助”。我中心也是在次年3月结算这部分医疗费。

按上述2个补助办法计算后,总补助金额未到100元的,不补助;100元以上的,个人应提供农业银行的账号,我中心将补助金额存入其中。

不能因为医保个人账户没钱而不用医保卡刷卡结算,不刷卡结算的费用不享受医保、公务员补助待遇,我中心也不能“看”到这部分费用,也就不能给予任何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