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市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着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兼顾、方便我区参保者就医的原则,确定14家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为我区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现将《关于确定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榕开医保[2001]002号)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同时,由于我区医疗保险工作刚刚起步,参保职工个人IC卡还没有发放给个人,区医保中心先为每个参保职工制作一张《参保职工身份确认卡》,方便我区参保职工到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以及今后的医疗费用结算。请各参保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于近期内上交每个参保职工的一寸彩照一张,用于制作《参保职工身份确认卡》。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00一年一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