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开医保[2001]031号

关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我区广大参保职工的要求,经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决定新增2所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定点零售药店,以方便我区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特此通知。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如下:
1、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中心卫生院
2、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卫生院
3、福建省福仁药业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新药商店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1年11月20日
抄报:区人事劳动局、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