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闽劳社办[2001]188号文件《关于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款项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通知》和福银办[2001]347号《关于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款项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批复》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保证基金到位率,区医保中心决定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请各参保单位认真阅读《协议书》,并签订协议,做好准备工作。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2年3月22日
抄报: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区人事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