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了促进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行风建设,根据《区人事劳动局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榕开人劳[2002]80号)的文件精神,区医保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为原则,保证我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把区医保中心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
为此,区医保中心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细则》,经过区人劳局的动员布置,于7月正式实施。
区医保中心深刻认识到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实施细则》规定,8、9月份进入民主评议行风的查找问题阶段,区医保中心恳请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针对我中心以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问题,找出差距,中心将广泛吸取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工作,认真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职管理,以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心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了工作人员指示牌,注明了姓名、科室、职责范围,并公布中心监督电话3980600,人劳局监督电话3986729,区效能投诉中心电话3980122,以方便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各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设;
2、中心设立意见薄,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可当场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中心给各参保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一份,请各单位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填写清楚,并及时反馈区医保中心。
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民主评议行风调查问卷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2年8月29日
抄报:李祥栋副区长、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区人事劳动局 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