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开医保〔2005〕8号

 

关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根据我区广大参保职工的要求,经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同意,决定新增 2 所定点医疗机构,以方便我区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特此通知。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如下:

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 ; 等级:三级乙等 ; 地址:福州市崎上路 52 号

福州福兴医院 ; 等级:二级乙等 ; 地址:晋安区福光路 100 号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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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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