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榕开医保〔2006〕7号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中心工作人员: 一段时间以来,中心出现了工作纪律焕散的现象:上下班时间不准时、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请假手续随意性、服务态度欠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等。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实际,为了严肃工作纪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禁止喧哗吵闹,不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3、团结同志,协同做好中心内部工作;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必顺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并经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因特殊情况可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次数和时间超出规定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先进; 5、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首先填写加班申请表,注明原因,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加班;遇中心通知加班的,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加班原则上,给予补休,无法补休的按规定发放加班费; 6、提高服务意识,坚决禁止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发生争执,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参保职工满意而去。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工作 纪律 通知 --------------- 抄送:福州市马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6年4月1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