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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医保〔2007〕4号
关于组织2007年度适龄公务员健康体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我区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做到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缴费标准、使用范围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第9款:对男年满 50 周岁(1957年1月1日前出生)、女年满 45 周岁(1962年1月1日前出生)的在职和退休适龄公务员,经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统一申报,由医保中心按规定组织适龄公务员常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列支。现将有关健康体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组织 2、体检时间:2007年6月1日~9月31日。 3、体检项目:体检项目根据男性和女性的常见病、多发病设计,重点排除多发的恶性疾病(见附件1)。 4、体检费用:体检所需经费全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由区医保中心根据体检人数直接与体检定点医院结算。 二、体检定点医院 2、各体检定点医院应于6月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本着对体检对象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本院有较强医务水平的医生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坚决杜绝漏检、错检等现象的发生,并不得擅自增加体检项目,向体检单位和参保人员收取费用。 3、体检定点医院在体检前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医保卡,并进行刷卡登记(刷卡仅可用于核对参加体检人员身份),体检结束后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录入公务员健康体检电子档案。 4、体检定点医院在体检单位体检结束后,应负责通知体检单位联系人领取《公务员健康体检报告书》。 三、体检办法 2、各单位体检具体时间由医保中心和体检医院统一安排,并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工作。 3、各单位体检结束一周内,应对体检情况进行反馈,认真填写《区公务员健康体检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直接寄送给区医保中心。 四、体检流程安排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缴纳本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并指派经办人员及时上报《2007年马尾区公务员健康体检花名册》,以便区医保中心与各体检定点医院联系,合理安排体检时间,逾期未申报的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联系人:严胜 附:1、《区公务员健康体检基本项目》
主题词:公务员 健康体检 通知 抄送:福州市马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7年4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