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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医保〔2007〕4号

 

关于组织2007年度适龄公务员健康体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我区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做到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缴费标准、使用范围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第9款:对男年满 50 周岁(1957年1月1日前出生)、女年满 45 周岁(1962年1月1日前出生)的在职和退休适龄公务员,经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统一申报,由医保中心按规定组织适龄公务员常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列支。现将有关健康体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组织
1、体检对象: 2007年按时足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且之前没有欠缴记录的单位,其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和所有退休人员参加本年度国家公务员健康体检。未缴费的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待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健康体检。

2、体检时间:2007年6月1日~9月31日

3、体检项目:体检项目根据男性和女性的常见病、多发病设计,重点排除多发的恶性疾病(见附件1)。

4、体检费用:体检所需经费全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由区医保中心根据体检人数直接与体检定点医院结算。

二、体检定点医院
1、体检定点医院:为了方便职工体检,并便于管理,指定福州马江医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州市湖东支路13号)体检中心为体检对象健康体检定点医院,由区医保中心与之签订《国家公务员健康体检服务协议》。体检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体检医院

2、各体检定点医院应于6月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本着对体检对象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本院有较强医务水平的医生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坚决杜绝漏检、错检等现象的发生,并不得擅自增加体检项目,向体检单位和参保人员收取费用。

3、体检定点医院在体检前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医保卡,并进行刷卡登记(刷卡仅可用于核对参加体检人员身份),体检结束后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录入公务员健康体检电子档案。

4、体检定点医院在体检单位体检结束后,应负责通知体检单位联系人领取《公务员健康体检报告书》。

三、体检办法
1、指派联络员。体检单位应指定一名经办人员负责落实参加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个人申请,按照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的要求认真填报《2007年马尾区适龄公务员健康体检花名册》(见附件2),于5月10日之前上报区医保中心;与体检定点医院配合做好体检组织工作;统一组织本单位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医保卡进行体检。确保本单位参保人员按时参加。

2、各单位体检具体时间由医保中心和体检医院统一安排,并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工作。

3、各单位体检结束一周内,应对体检情况进行反馈,认真填写《区公务员健康体检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直接寄送给区医保中心。

四、体检流程安排
公务员体检--->>>刷卡登记--->>>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根据刷卡登记进行体检结果录入--->>>体检单位统一向体检定点医院领取报告书--->>>区医保中心根据体检登记结果生成结算单。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缴纳本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并指派经办人员及时上报《2007年马尾区公务员健康体检花名册》,以便区医保中心与各体检定点医院联系,合理安排体检时间,逾期未申报的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具体有关事项请与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严胜
联系电话:83163707

附:1、《区公务员健康体检基本项目》
2、《2007年马尾区适龄公务员健康体检花名册》
3、《区公务员健康体检意见反馈表》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员 健康体检 通知

抄送:福州市马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7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