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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医保〔2007〕12号
关于暂停德康诊所医保刷卡服务的通知 德康诊所: 根据医保患者反映,经查,你所未经医保中心审批擅自在渔港路新港诊所做“医保定点”宣传,并为在该诊所医治的患者提供医保刷卡服务,严重违反了《福州市马尾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现根据《服务协议》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你所处以暂停定点服务6个月,到期后再进行申请考核,合格后经批准重新营业。并要求退还违规刷卡金额,由医保中心从结算款中扣除,退还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医保 定点 暂停 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7年8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