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州 市 医 疗 保 险 管 理 中 心 榕医保[2005]15号 --------------------------------------------------------------------------
关于转发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各县(市)和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关于全省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为了做好全省医保联网的基础工作,根据全省医保联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网定点医院与药店申报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尽快组织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申报工作,根据等级、地域分布情况,确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县级分别确定2-3家,市级分别确定5-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并按照要求填写,于9月15日前报我申心。 二、医保基础数据采集 分布于各设区市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库的参保及医疗消费数据是建立全省医保数据查询和分析系统的基础,根据金保工程要求,我中心拟定了数据采集的指标,并委托全省医保联网项目开发商实达科技软件集团的技术人员赴各地采集基础数据,在异地结算中心建立全省医疗保险基础数据库,你们应指派信息管理人员积极配合该项工作。 三、全省联网线路建设 全省医保联网采用SDH2M数字线路,我中心将为备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联网路由器一台,请你们配合全省医保联网的线路运营商东南网络公司做好联网线路接入工作。 附件:1、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2、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申心关于申报全省联网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通知 3、医疗保险监测基础指标及说明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